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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清“淫伶”案中的华洋交涉与集团竞争
林秋云
庚子以后,上海报刊上出现了大量“淫伶”奸拐绅妾案的报道。李春来案是其中影响力最大的一宗,此案由广肇公所出面公诉,且几度引发中外交涉。还原案件始末发现,对李春来的指控实属蓄意构陷,久已存在的严惩淫伶舆论是该案被以虚做实的重要推力。晚清上海频发的“淫伶”案本质并非奸案,而是其他社会群体对伶人的污名化,是社会内部冲突与竞争的表现。伶人实际身份地位的变动与近代集团力量的兴起导致了这种竞争,典型体现在与工商学等界相提并论的“伶界”一词的诞生。伶人积极应对“淫伶”案,包括聘请洋律师,利用租界权力格局引来西人干涉等措施,也说明该群体已不再处于清代法律制度中安排下的被支配地位。
关键词: 淫伶, 李春来, 会审公廨, 污名